2020年11月27日,本所与江苏弘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泰兴市新宏阳化工有限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。根据协议,本所将指派3名专业律师担任该2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,全权处理涉及该2家公司的所有法律事务,并为该2家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法律支撑。